随着我国天然气使用的普及,家用燃气灶具市场越来越繁荣,同时也带来了燃气灶具质量良莠不齐,燃气灶具的使用安全变得尤为重要。近年来由燃气灶具缺少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等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2009年1月1日开始,旧标准的燃气灶将不得在市面上销售。新国标的实施,大大的提高了家用燃气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系数。但日前工商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灶具依然在市场上销售。
市场巡查:仍有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灶具在销售
由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燃气灶具从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再上市销售,对于那些在2008年5月1日以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没有销售出去、积压下来的产品,就成为了众多厂商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一些不法厂商就利用小城市和农村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信息不畅通、安全意识淡漠、消费水平较低等特点,把积压的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向其推销。工商人员询问某经营者为什么要在2009年以后还进没有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的台式燃气灶进行销售时,该经营户反映是该产品推销员上门推销的,而且价格相对低廉,自己不知道不能销售这样的燃气灶了。工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还发现了大量的表面上看有安全熄火保护探头针,而实际没有进行连线,起不到安全熄火保护作用的产品在进行销售,严重蒙蔽了消费者;部分燃气灶具使用说明书内容过于简单,使用专业术语过多,一般消费者不易看懂,对安全使用表述不详实等;个别经营者同时存在不规范宣传的行为。不合格燃气灶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扰乱了燃气灶具销售市场,给广大的消费者带来不安全隐患。
工商执法:净化燃气灶具销售市场
为规范燃气灶具销售市场,普及燃气灶具使用知识,宣传新的《家用燃气灶国家标准》,打击严重违法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行为,从2009年7月初开始,峨眉山市工商局峨山工商所开展了燃气灶具销售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中,该所对辖区内的燃气灶具经营者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广告是否合法规范、所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新标准等,同时对经营者和进店选购产品的消费者积极宣传新《家用燃气灶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做好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切实保障产品的质量;建议经营者把产品说明书摆放在样品处,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要对产品进行合法的宣传,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相关事实等。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经营户31户次,作出行政指导45人次,立案查处2户。通过此次整治,极大的规范了家用燃气灶销售市场。
消费提示:慎重选择产品,确保使用安全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天然气使用的普及,燃气灶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加之中国人饮食烹调习惯,家用燃气灶的质量就尤为重要。因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用燃气灶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到正规店铺选购产品,选择知名品牌。二是了解燃气灶相关标准,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质量。三是注意产品生产日期,不要购买2008年5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四是多了解燃气灶安全使用知识,正确使用燃气灶具。五是主动索要购买产品票据并妥善保管。六是发现质量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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