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申请商标注册告知书》。对各类市场主体需要办理商标注册的,及时发给《申请商标注册告知书》。阐明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告知商标注册的方法、步骤以及注册服务单位的联系方式,并根据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实行上门跟踪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注册商标。
二是推行《商标策略提示书》。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发给《商标策略提示书》,宣传创驰(著)名商标的意义、条件和争创的路径、方法,对有争创意向的要及时上门服务,落实专人具体指导企业开展创牌工作。
三是推行《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对商标使用欠规范及需办理商标变更、续展、注销、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移转等手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发给《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对企业在商标使用中不规范的问题以及不规范使用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并根据情况进行上门指导服务。
四是推行《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对在商标使用中存在轻微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发出《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强化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完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
五是推行《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对拥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各类市场主体,发给《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告知商标维权的项目和联系办法,一旦发生假冒、仿冒等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帮助企业开展维权服务。
? 截止目前,该所已向5家企业发放了商标注册建议书,帮助企业成功申报注册了“顺航”、“亮靓”等2个商标;帮助“荔洲农产”、“庆和”等制定了商标发展策略,引导其争创驰(著)名商标。(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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