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灯箱|四川灯箱-腾飞广告
日前,成都锦江法院审判了两起冒充他人身份犯罪的案件。夏先华、王伟假冒保安公司的报警器安装人员,骗了6户商家共计1.2万元的“联网报警服务费”,最后两人因合同诈骗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李大友则冒充城管,盗窃路边的治安报警指示灯箱,结果刚好被路过的城管抓获,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
偷了4个灯箱
一人遭抓 一人逃脱
李大友是一名吸毒人员,为了筹措毒资,今年4月9日下午6时,他和同伙田勇穿上搞来的两件城管制服后,大摇大摆地来到天仙桥北路,拆除路边的治安报警指示灯箱。路人和周围商家虽然感到疑惑,但见两人都是“城管”,也没询问。两人在天仙桥北路、均隆街盗窃了4个灯箱。正当两人准备继续下手盗窃时,却被一个声音喝住:“你们是哪个区的,在干什么?”原来,两名城管队员见他们面生,又在拆灯箱,便上前大声询问。李、田两人一看城管来了,连忙拔腿就跑。城管队员将李大友制服,但田勇则趁机逃脱。
骗商家安报警器
两人诈骗1.2万
夏先华、王伟都只有20来岁,是四川仁寿县人。今年3月19日,两人走进了琉璃一街的一家男装店。“你好,灯箱我们是锦江区保安服务公司的,这是我的名片。”夏先华递上名片后,接着向男装店老板说:“你的店是新开的吧,要不要安装报警器,我们是锦江区公安分局特别授权的,报警器直通110指挥中心,你周围的商户多数都安了。”灯箱男装店老板觉得安装一个报警器也不错,可以保障安全,忙询问费用等问题。夏先华表示,安装报警器不收费,但维护需要人力物力,所以每年要收取2000元的“联网报警服务费”。男装店老板便交了钱。夏先华很正式地与老板签订了合同,还开了收据。
由于“证照齐全”,两人轻易地博取了商户们的信任。短短5天,盐道街、岳府街、武成大街等6户商户支付了1.2万元的“联网报警服务费”。但是约定的报警器安装时间到了,商家们却发现并没有人来安装报警器,灯箱不少商户打电话向警方询问,灯箱才得知上了当。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很快锁定夏、王两人,并展开抓捕。4月18日,感觉难逃法网的夏、王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锦江法院审理认为,夏、王两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所幸能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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