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10,区法院3号法庭内,一桩盗窃案正在开庭审判,两个脸色略显苍白的男青年被法警带
了上来:李某,1989年生,湖南人;耿某,1988年生,安徽人。
一顿饭两箱水,找到俩“助手”
李和耿是同事,都在乐购超市工作。
2009年,李辞职。耿依然在超市做防损课员工,专门负责监控。
辞去工作的李,很快没了钱。想到超市仓库里的东西,他动了邪念。他觉得,不但自己对超市内
部环境熟悉,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他的好朋友耿某“掌管”着监控。
李请耿吃饭,酒过三巡,开始吐露用意。耿爽快答应。
光有耿协助还不够,李还需要找个人在作案时把监控探头移掉,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逃过众人的
眼睛了。李用两箱矿泉水,成功“收买”了同样在乐购工作的谢某。
偷梁换柱,茅台酒“变”矿泉水
2009年5月25日晚,耿告诉李,凌晨一点后就没人了。听到这一消息后,李赶紧联系另一个“助
手”谢某,让他到时把超市饮料仓库通道上的监控探头移开,并且准备一卷胶带纸在放矿泉水的地方
。
谢某照办。
李潜进仓库偷得4箱茅台酒共计48瓶。这些茅台酒怎么光明正大地搬出去呢?李早就想到了办法
:偷梁换柱。
他将4箱茅台搬到了存放矿泉水的仓库内,把茅台酒放入6个矿泉水箱子里,并用谢某事先准备好
的胶带纸封住了箱子,然后又拿了4箱真的矿泉水以掩人耳目。
早上8点多,李以买矿泉水的名义,把10箱“矿泉水”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出了超市。
这些酒值3万多元
事后,工作人员在清点仓库货物时,发现少了四箱“飞天”茅台酒,便急急报了警。警方在超市
翻查监控时,发现探头被人移动过,而且监控里不时有个身影在回头看监控镜头,形迹相当可疑。经
调查,此人正是谢某,他如实交代了当晚的事发经过及从犯人员。
李昨天在法庭上说,得手当天,他便将32瓶茅台酒迅速卖给了一家烟酒店,其他16瓶出售给了一
个东北商人。超市员工说,这种茅台酒要600多元一瓶,4箱茅台酒的价值是30240元,现已追回27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