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楼的南边北边各开了一家旅店,竞争十分激烈。两家旅馆都在楼上,要想上楼得经过楼梯,两家都想占领这一“广告高地”来安装广告灯箱。最终两家为此闹上了法庭。
在江宁区一条商业街上,有这么两家小旅馆,它们几乎同时诞生,在同一栋楼上的同一楼层,连装修风格都有点像,简直像孪生兄弟。但为了抢生意,两家老板张强和王明山都操碎了心,彼此的“战事”从没断过。
张家旅社房间稍多,王家只有三间。一楼通二楼有两个楼梯,两家各占一个,在入口处设置了灯箱,还贴了满墙广告,双方没什么争议。可关键是,二楼通往三楼只有一个楼梯,为这点“广告高地”两家没少闹过别扭。从动嘴升级到动手,还多次惊动警察。去年6月,两家接受民警调解,达成协议,约定6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两家自行拆除一楼至三楼包括楼梯的所有广告牌及张贴字样,今后都不得再这样做。协议定下却实行不了,直到今年张强将王明山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张、王二人相邻,双方协议言明均不得设置广告牌,判王明山三日内拆除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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