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仅一人受轻伤。记者调查发现,南宁市区还有一些老房子存在安全隐患
7月29日下午,南宁市共和路27号一老旧房屋的墙体突然倒塌,事故造成一人受伤。有关部门初步认为:雨天浸泡和房屋老旧等多种因素引发了倒塌事故。房管和街道办等部门及时处理,并妥善安置受影响住户。
现场:多个房间发生倒塌
当天下午4时15分,记者赶到现场看见,一栋二层的楼房坍塌,靠近旁边工地的一整面墙体发生倒塌,大量的砖木散落在工地里,几乎将工地挖好低洼的地方填平。该楼房三间房屋受损,其中两间靠近工地,破损严重;另一间在楼房的中间,房顶的瓦片全部摔落,房顶仅剩下几个房梁。
事发后,消防官兵紧急赶到现场,搜寻倒塌房间里面的住户,从一住户口中得知楼房里已没人。几名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120急救人员在现场待命。随后,相关人员在现场拉起警戒线,防止出现其他意外。
据附近店铺店员乐先生介绍,当天下午4时许,他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看见有楼房发生倒塌,冒出大量的灰尘。
住户:赤脚逃出倒塌房屋
记者在现场找到从倒塌楼房逃出来的住户李先生。李先生赤着脚站在工地里,头上和肩上满是尘土,腿上有被划伤的痕迹。因为房间倒塌时李先生正在睡午觉,逃出来时他只穿了一条短裤。谈到逃命的经历,他颇为激动:“我当时在睡午觉,听到房屋倒塌的声音,马上用双手抱住头,赶快往外跑,跑的过程中有木头压到我肩上,我把木头拨开继续跑了出来。”
据了解,李先生所住的房间在该楼房的二楼,是倒塌比较严重的一间。二楼住户李某谈起自己的经历心有余悸。他说:“我再晚十几秒钟,可能就被埋在里面了。”据李某说,他当时刚走出屋子几秒钟,就听到背后“轰”的一声。回头一看,房子已经塌了。
问及屋子里共住了多少人时,李某说:“住了20多个人,今天实在是太幸运了。楼房里住着3个小孩,孩子们平常这个时候都在家里睡午觉的,今天去补课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该栋楼共有六户人家,都是李姓,房屋倒塌时只有两人在屋里,一个为受轻伤的李先生,另一个人所在的房间没有倒塌,跑了出来。
原因:多种因素引发事故
谈起事故的原因,李先生说,半个月前,附近工地开始动工,在他们家楼房旁边挖地基,而且挖了近两米深,造成他们家楼房的地基石裸露出来,地基石还掉了几块。他们先后几次向施工人员反映问题,对方口头上称解决,但一直不见行动。李先生认为是该工地施工不慎,造成他们楼房的地基松动,才引发楼房倒塌事件的。
记者想了解情况,但工地管理人员不接受采访,所以上述说法没有得到证实。
经有关部门初步勘查,共和路27号后进房屋墙体倒塌的原因,可能是共和路27号后进房屋建造年代久远,房屋基础浅,而毗邻的共和路25号直管公房拆除后,共和路27号后进房屋失去了支撑,且近日南宁市连降暴雨,特别是28日晚猛降暴雨,雨水浸泡房屋基础,引起房屋基础松软,以致造成房屋墙体倒塌。
善后:相关住户已住宾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正在施工的房子属于房管部门。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中山街道办等部门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善后工作进行布置:疏散周围居民,安全鉴定人员逐栋检查周围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调查房屋居住人员情况,逐人联系,确定没有人被埋在事故现场;派人到医院,确保受轻伤的李先生得到及时救治;派人盯守现场,确保受灾居民的财产安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振宇说:“房管部门要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证他们有房住、有饭吃。”
据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他们与安监部门、街道办对倒塌房屋住户进行核查后确认:该房屋住户共13人,一人受轻微皮外擦伤送南宁市人民医院全面检查医疗,已能自主行走。
当晚7时许,记者联系到李某时,他说自己已得到妥善安置,住在宾馆里,与他一起安排在宾馆住宿的共13人。
延展:市区老屋需多“关照”
共和路老旧房屋发生倒塌,引起了附近居民的议论,因为南宁市区的共和路、中山路、临胜街西一里、解放路一带,大多也是些老旧建筑,大部分房子已超过了居住年限。
在临胜街西一里一栋老旧居民楼,租户陈先生说,这一带的居民楼大多数被出租,真正的房东一般不住在这些旧房里。雨季来临时,他们所住的旧房屋经常漏水,让人心惊胆战。让居民们担心的还有,这些老旧的房屋,建筑被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记者调查发现,临街的老旧房屋基本都被出租为商铺,经营户们也不愿意出钱对房屋进行修葺。
共和路一栋老旧房屋的房东韦先生说,这片区域已经被纳入旧城改造的范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拆了,因此他不想花钱改造旧房。
据介绍,为消除隐患、改善居住和生活环境,南宁市政府对兴宁路、民生路的老旧楼房进行了整体成片开发,并希望通过此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整个街区的旧城改造提供示范作用。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南宁市中心一带的旧城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针对南宁市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屋可能出现的状况,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曾成立老旧危建筑安全状况专项检查组,分片区、分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年久失修的旧房屋,建筑行为不规范造成质量隐患的房屋,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的房屋及改变使用性质、使用严重不当、违章装修造成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逐一排查、检查;对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且修复价值不大、影响城市规划的老旧危建筑,坚决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