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财政局(委):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0〕6号)和广东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粤科协联〔2008〕1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201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应结合实际,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可各推荐1个,其他市可各推荐2个。各市应在规定的名额内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推荐,超出推荐名额不予受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是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县科协和财政局应高度重视,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报。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确实把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好、带头好、服务好、引领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和推荐上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发展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重点关注以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民培训学校等形式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示范基地。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18日前报送省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关文件和推荐表下载 相关文件和推荐表表样请到中国科协网址:http://kphn.cast.org.cn(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题网)下载。 (三)材料内容 1.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正式报送函(附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汇总表。 2.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提供整理封装好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内容包括:推荐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3.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光盘。要求以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名称分别建立独立文件夹,内含2个子文件夹: (1)文档文件夹:放置推荐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电子文档; (2)扫描文件夹:放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的扫描图片。扫描图片必须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蓝本,统一采用.jpg格式,扫描分辨率为150dpi。 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普部。 附件: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0〕6号) (一)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叶世豪 郑焕群 电 话: 83553553 83567934(FAX) 电子邮箱: gz84291507@163.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农技部 邮 编:510040 网 址:www.sta.gd.cn (二)项目指导单位: 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李莉 电 话(传真):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510040) 广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廖建中 电 话: (传真)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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