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1
租住“房中房”隐患多
李某是南昌县人,来南昌做手艺赚钱,见有房东把房子隔成几小间来出租,地方不大,100元钱一个月。
看到价钱便宜,李某交了钱住进去。但好景不长,问题很快出现:一方面电线都是悬空搭的,由于人为原因,经常出现断电等情况;另一方面,因为水费电费无法单独计量,都是各个租户平均分摊,于是就出现了大家不甘吃亏,用电用水量急剧上升的现象,经常导致水电费比房租都高。
消协点评:房屋内部改造成多间出租,房东的房子不但好租且房租也能翻倍赚取,但这涉及电线和水管的铺设变动,漏水等事故常常发生,且难以协调邻里关系,所以租客租赁正规的单间或一房一厅房子,预算不多的人士也可考虑与朋友合租面积大一点的房子,以减轻租金负担。
陷阱2
租约没到期房子被卖
王先生看中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于是立刻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约。但是,王先生还没住到三个月,房东就把房子卖掉了,随后才将这个事告诉租客王先生。而新房东买房子的用途是自住,根本不可能续租。王先生租约没到期,且添置的家具也一时无法搬走,却遭到新旧房东的逼迁。最终经过房屋中介协调,老房东愿意赔偿两倍押金作为违约金,并答应尽快帮王先生另觅住处,王先生虽然不愿意,但是不得不搬。
消协点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租客对租赁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应该为自己维权。
陷阱3
房客冒充房东骗租金
小李刚刚大学毕业,准备留在南昌发展,在网上看到一则出租信息。信息中显示,有一间两室一厅的居民楼出租,地段和环境都不错,租金才400元一个月。第二天小李就约了另一个同学一起去找房东,看了出租房觉得非常理想,马上便和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押金和首月租金。
小李搬进去不到一个星期,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过来收房租。在这名男子拿出身份证和房地产证后,小李才发现与他签合同的“房东”其实是原来的房客。
消协点评:租客租房一定要多留心眼,租房前确定房东的身份,要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并且协议上要对方签真名。另外,房东出租房子后也应该定期巡视出租房,以防房子被人恶意转租。
陷阱4
“口头协议”说不清
陈先生租了一套房子,房东是一对夫妻,他们以共有人的名义出租房子。合同签的是一年,口头谈好可以租三年,一年签一次合同。当时陈先生发现电视机有问题,但房东说他已知道这个情况,陈先生也就没多说什么。
一年后,房东夫妻离婚要收回房子,陈先生只得另找房子,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房东对以前口头说法不认账,要求陈先生修好电视机,且以扣押金为要挟,陈先生百口莫辩,只得赔偿。
消协点评:租房子时交的是“真金白银”,签合同也要白纸黑字,合同上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斟酌,毕竟口说无凭。一旦交易因故出现纠纷,合同上签署的所有条款会作为纠纷的处理依据。
如果是带家具家电的房子,在交易时业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对家电的详细情况(包括品牌、型号、是否有损坏等)一一列清,以规范、保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