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o6wp河南气体钢瓶充装中的留意事项
1、充装易燃气体的操作过程中制止用扳手等金属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
2、河南气体钢瓶厂家充气过程中在瓶内气体压力到达充装压力的1/3以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瓶体温度能否大致分歧,瓶阀的密封能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置。
3、向河南气体钢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八(规范状态气体)且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
4、用充气排管按瓶组充装气瓶时,在瓶组压力到达充装压力的10%以后,制止再插入空瓶充装。
5、凡充装氧或强氧化性介质的人员,其手套、服装、工具等均不得沾有油脂,也不得使油脂感染到阀门、管道、垫片等一切与氧气接触的安装物件上。
河南气体钢瓶充气单位应由专人担任填写气瓶充装记载。河南气体钢瓶厂家充装记载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或贮气罐内气体实测温度)、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充气过程中有无发现异常现象等.持证操作人员和充气班长均应在记载上签字或盖章。充气单位担任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记载,保管时间不应少于半年。
1.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运用过程中发现透露要要及时处置,严禁透露情况下运用。
2.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的小车搬动,如需乙炔瓶与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需用非熄灭材料隔板隔开。
3.运用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塞等附件中止修理或改换,严禁对在用气瓶中止焊接修理。
4.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内气体不得完好用尽,必需留有不少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则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惹起熄灭、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如氢气和氧气,乙炔和氧气瓶等。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6.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存放区应比较单调,并有良好通风,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严禁曝晒可燃气瓶或氧气瓶左近严禁吸烟,气瓶不应接触到火花、火焰、热气及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