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6kms 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解释,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绝大部分产生于医疗卫生机构,另外,科研和教学机构的实验室也会产生一些。医疗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安康。近年来,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惹起社会普遍关注。国度相继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风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各中央政府和卫生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也作了相应的规则,对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维护环境,保证人体安康,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医疗废物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医疗废物作为《国度风险废物名录》47类风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所含病菌和病原体是普通渣滓的数百倍以至成千上万倍,极易成为多个疫病的传染源,危害极大。所以应增强对一医院污水、污物的管理,避免污染扩散,防止穿插感染,到达不污染医院,不污染环境的目的。各医院应依据医院医疗、科研工作的实践状况,制定医院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 感染性医疗废物 ” 主要包括哪些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多种敷料;一次性运用卫生用品,一次性运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渣滓
(3)病原体的培育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管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各种废弃的血液、血清。
(6)运用后的一次性运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