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6kms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指将满足或通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窑熟料出产的同时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我国《“十二五”危险废物防治规划》中鼓舞使用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处置主要规范体系
危险废物填埋
污染操控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操控规范》
点评规范和剖析办法:《地下水质量规范》、《污水归纳排放规范》、《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规范》、《危险废物辨别规范 腐蚀性辨别》、《危险废物辨别规范 浸出毒性辨别》、《固体废物浸出毒性》、《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办法》
环护主管部门应选用随机方法对危险废物燃烧厂进行日常监督性监测,对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类污染物、一氧化碳和燃烧炉渣热灼减率的监测应当每季度至少展开1 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当每年至少展开1 次。
监测主要环节及要点
1.采样前踏勘
依据监测类别承认采样条件和样品类别,调研监测点位周围的环境现状、采样点位、水电、平台、开孔、安全办法等。
2.采样现场调研
核对危险废物配比菜单,查看是否有禁止入窑危废;查看在线监测设备和环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查看现场其他状况。
什么是危险废物? (2)虽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依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辨别规范和辨别方法,废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过规范限值则认定为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的形状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
(4)抛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办理条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