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6kms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指将满足或通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窑熟料出产的同时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我国《“十二五”危险废物防治规划》中鼓舞使用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处置主要规范体系
危险废物填埋
污染操控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操控规范》
点评规范和剖析办法:《地下水质量规范》、《污水归纳排放规范》、《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规范》、《危险废物辨别规范 腐蚀性辨别》、《危险废物辨别规范 浸出毒性辨别》、《固体废物浸出毒性》、《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办法》
.样品实验室剖析
检测剖析需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人员要持证上岗,设备要通过计量认证。
6.点评
危险废物燃烧依照11%含氧量计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浓度最高10倍;低于11的折算浓度打折。
水泥窑协同处置按10%含氧量计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浓度最高11倍;低于10的折算浓度打折。
7.提交相关监管部门
将监测结果提交给相关监管部门,视状况对监测不合格者采纳处分、关停、整改等办法。
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腐蚀性?
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的性质。
根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 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1)按照 GB/T15555.12-19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 PH≤2.0;
(2)在 55℃条件下,对 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 20 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