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在制造能力、市场规模上已经确立了大国地位。但是,离产业强国的发展目标还有极大的差距。其中,零部件产业整体实力不强是制约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统计,全国汽车零部件规模以上企业5000家上下,工业总产值6000亿元左右,从业人员130万人左右,如果加上小型非国有企业,企业总数将达到2万~3万家。虽然零部件供应链正在向社会化、专业化供应转变,但是长期处于整车业“从属”地位,整车与零部件企业之间目前的关系距离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式整零关系”还有极大差距,整零关系不容乐观。
从本期开始,连载本栏目作者的中国整车与零部件关系发展系列谈,以帮助读者了解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脉络。
“大而全”、“小而全”中的“大、小”是指企业规模、产能等方面的相对大小;“全”是指自制产品多而全面。其实这是贬义,通指改革开放前企业建设模式的不合理。
自1953年中国汽车制造厂建厂以后,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随之产生。早期汽车产业的生产和管理模式是以整车厂为核心,汽车制造厂同时也是零部件的制造商,是综合性“大而全”的企业。以一汽为例,除了制造“解放”牌中型商用车和“红旗”牌乘用车以外,还生产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等总成类零部件,以及水箱、轮毂、活塞等一般零部件,自制率达70%。其他全国采购零部件共15大类400多种,包括轮胎、玻璃、轴承、蓄电池等。
在一汽建厂之后,南京、上海、北京、济南等地陆续建成整车生产企业,同时也按“大而全”模式带动了一批汽车零部件“车间”的形成,形成了“小而全”的企业。
1953年到1966年,属于我国零部件产业的起步阶段。据数据显示,1966年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总量520家,产值6.9亿元(原价),整车产量5.6万辆。这一阶段整零关系有三个特点:一是以整车企业自配(内配)为主,自制率高达70%;二是以外部采购为辅,当时,为安置就业,寻求经济发展均衡,一批零部件厂也安排在异地建设;三是条块分割现象比较明显,汽车产业以机械加工(钢铁产品)为主,而涉及到橡胶(化工)、纺织(轻工)、玻璃(建材)等产品不属于机械部(重工业部、一机部)管理,工厂自然也不属于整车企业。
60年代末期,中央政府组织第二汽车制造商建设,厂址按“备战”思想选在湖北山区——十堰。
零部件以协作援建方式在十堰配套建设了一些工厂,同时二汽为加快建设速度,采用交叉布点、择优订货的配套方式,在全国19个省市选择了126家供应商。
在这个时期,天津、沈阳、重庆、西安等地区建成投产了“地方国营”性质的整车生产企业。全国汽车产品品种也从原来的以中吨位商用车为主,发展成拥有了小规模重型商用车、轻型车、越野车、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汽车产业。
到1980年,汽车零部件企业2076家,产值28.5亿元(原价),整车产量22.2万辆。这一阶段整零关系的有三个特征:一是“大而全”的建设模式,供应链以自制、自配为主;二是开始出现机械行业独立的供应商,即不属于任何整车企业的、为多家整车厂配套的、独立的、专业化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如北京内燃机厂、济南配件厂(气门)、武汉汽车配件厂(活塞环)、张店弹簧厂(钢板弹簧)、滨州活塞厂、青岛万向节厂等;三是整车产业可以用“缺重、少轻、无轿车”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