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促进道路货运业规范,有序,持续,和谐发展,根据运管职能“四分离”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温州市道路货运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道路货运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交通大物流为契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准入条件,有序发展道路普通货运,鼓励发展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引导发展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严格控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总量。
二.发展规则
1.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原则。
2.结构优化,专业发展原则。
3.市场主导,适度发展原则
4.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道路货运业的宏观指导和严格管理,促进道路货运业规范,有序,持续,和谐发展,实现货运业运力结构合理,专业分工明确,运输快捷方便,市场开放有序的目标。
四,发展重点
根据货运业发展的目标和交通大物流建设的要求,今后货运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1.推进物流基地建设
2.培育物流龙头企业
3.推广物流信息系统
4.构建快捷运输网络
5.调整货运运力结构
五,发展措施和要求
1.对道路货运的发展;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开放。放开道路运输企业普通货运车辆发展。适度控制非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货运车辆发展。
2.对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的发展:根据结构优化,鼓励发展,鼓励货运企业发展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支持企业发展低耗高效环保的大吨位车辆,箱式车辆和甩挂运输,提高运输装备技术水平。
3.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发展:根据专业分工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政策,引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向专用化发展
4.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发展:根据规划布局,引导发展。道路公用型货物运输站(场)和货物集散中心的设置,要以《温州市道路物流发展规划》为依据,合理布局。要引导货运企业发展具有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专站,物流园区,去留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经营场所。
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必须以场地设施为依托,其经营场所原则上应当在公用型货运站货货物集散中心内经营。鉴于我市目前公用型货运站建设滞后,货运集散地不足等原因,对无公用型货运站货货物集散中心的县(市,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等服务,应在当地行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经营,同时,七经营场所面积必须符合有关开业技术条件。其中,货运配载你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的经营场所不得少于50平方米,仓储理货服务的经营场所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