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续展是申请人快速并较为简单地延长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的程序。在我国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中山商标注册三乡商标续展申请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有部分商标权利人认为自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后就无需再予以关注,更有权利人在使用商标时随意更改商标中图形或字体的样式。中山商标注册三乡商标续展公司提醒您,要想注册商标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一方面注册人需规范使用商标;另一方面中山商标注册人应对商标进行系统管理,当发现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服务中注册有近似商标及时提出异议,保留注册商标使用证据,及时办理中山商标注册三乡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到期,未续展对商标持有人可能会产生哪些影响?
(1)商标被注销。注册商标超出宽展期仍未续展的,商标局予以注销。
(2)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逾期未续展,原注册人需继续使用该商标只能重新注册。
(3)商标所积攒的商誉及影响力不再属于自己,中山注册商标所承载的无形资产化为乌有。
(4)被他人抢先注册,丧失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