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中山商标代办商标注册非必经程序,商标异议可以说是商标注册申请的尾端门槛。通常中山申请商标通过实质性审查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若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就该申请商标提出异议,那么该商标则被予以核准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中山商标代办商标异议程序实质上是提高商标局工作透明度的做法,是对商标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与纠正,同时商标异议的提出有利于与商标利益相关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yi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民众口碑好中山商标代办商标异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异议代理委托书。
(3)商标异议申请书(需阐明异议商标申请号、商标异议理由、中山商标代办商标异议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