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注册商标,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后需按照注册商标证上的商标样式,在核准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若注册商标的重要信息,如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地址发生改变、核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需要删减等,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中山商标注册企业商标变更办理,若商标申请人名义,即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的名称、姓名发生改变后,应将其名下所有的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否则不能继承其原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于需要变更中山商标注册商标名义的,申请人在提交商标变更手续时,企业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个人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文件。
企业商标变更办理只适用于商标权不发生转让转移,仍属于同一商标注册申请所有的情形。中山商标注册商标变更仅限于商标申请人地址、称谓、商标代理人改变及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等不涉及商标权内容根本性改变的事项,商标专用权归原注册商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