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被驳回是注册过程中较为常见的现象之一,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无非两种,一种是违反了中山商标注册的相关条款规定的jue对性驳回,另一种是因与其他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的近似驳回。中山商标申请驳回可分为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对于申请商标被部分驳回的情况,申请人可对申请商标进行分割+复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山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处理方式,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别中,部分类别可以被予以注册时,可先将这部分类别注册下来,获得使用权限,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被驳回的类别做法律复审。在中山商标注册的实审阶段审查员会分别对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进行审查,例如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是由图形、文字和数字构成的组合商标,那么在实质性审查时需分别对图形、文字、数字单独进行审查。
即使图形和文字部分审查通过了,若商标的数字部分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与他人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那么该商标也只能被驳回不予以公告。这也是为什么在申请注册组合商标的时候,商标代理机构往往会建议中山商标注册申请人将各组成要素分开申请。各组成要素分开申请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山商标注册风险,但商标申请的成本也随之增加,申请人可视情况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