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外地一些城市,回收酒礼品生意一度红火,“高价收购礼品券、酒、补品”广告公开可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酒等属于专卖商品,进货和销售必须经过规定的渠道;工商营业执照也不可能有回收酒经营范围。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给精神文明建设造成负面影响。近日,群众反映我市有个别店家也打出回收酒礼品广告,为将这种现象制止在萌芽状态,维护厦门的文明形象,市行评代表进行专题调查,并协助工商部门开始展开专项治理。
调查:酒回收生意公然进行
19日下午,行评代表兵分多路在岛内“搜索”酒、礼品“回收站”踪迹,共走访了24家酒商店,其中8家公开打出“回收酒”、“高价回收酒、礼品”广告,还有12家经营者口头表示回收洋酒、购物卡、有价礼品。
东渡路232号之24的“泉发酒商行”,店门上方写着“礼品回收”四个大字。行评代表曾电话联系经营者,说有些酒想“出手”,希望面谈。经营者十分热情地在电话里为行评代表指路,忙不迭地介绍,回收价一般是市价的7折。收到后要尽快拿来卖,“出手”时间越迟,就越不值钱。行评代表问:“你们回收之后怎么处理啊?”经营者说他们有固定销路,具体销往何处,他就不说了。
厦禾路869号之13的“鑫贤兴烟酒”、禾祥东路17-2号的“信利来名酒”、禾祥东路5-26号的“顺晏酒行”、角尾路与故宫路交界处的“陆陆顺名酒”……这些商店无一例外都打出“回收洋酒、购物券、礼券”广告;经营者都说自己的回收价是全市。
市行评代表在调查中还发现,这种非法回收行为还发展蔓延为“网购”。不少“网店”公然打出“高价回收”广告,相比“实体店”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一家名为“张旺酒”的“网店”就自称“厦门价回收酒礼品、黄金钻石、 虫草燕窝、购物券、古玩字画,加油卡”。该店地址只写着“思明区中山路”,行评代表通过电话与老板联系,他始终不肯告知经营地点,只说上门收购,后来才说他的店在大同路240号。
那么,这些经营者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吗?有位店老板说了“真心话”:“回收这个生意不好做啊!工商的都会来查,被查到就亏大了!我们也要冒风险,谁知道收进来的是不是假酒?连购物卡都有假的!”为什么明知违法风险大还要“铤而走险”?这位经营者一语道出“真谛”:利润大呀 行动:非法广告被责令立即拆除
22日下午,根据行评代表调查掌握的线索,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对“酒回收站”进行整治,拉开专项治理的序幕。
当日15时40分,执法人员到达“信利来名酒”,店老板辨称虽打出“酒回收”广告,但实际成交的很少。在执法人员的责令下,经营者撤下非法广告。“张旺酒”竟是位于大同路240号的“羽柔服饰”服饰店,店内摆放的全是女式的衣服鞋帽,店门两侧却不伦不类地挂着“酒回收”、“高价回收酒、虫草、燕窝、礼券、黄金”等广告。执法人员检查该店经营记录时发现,仅有少数几笔回收酒记录。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拆下非法广告,经营者表示今晚就会将网络上的广告撤掉。
随后,执法人员又到“顺晏酒行”、“鑫贤兴酒”、“陆陆顺酒”、“熙祯酒”等商店检查,责令经营者将非法广告拆除。
此次行动,除行评代表发现的线索外,执法人员沿途还有新“收获”。例如在斗西路发现两家紧邻的酒店在进行“酒回收”,执法人员责令他们马上拆除相关广告。厦禾路885-1号的“金永乐食杂店”经营者一开始还很不服气,拒绝揭下非法广告。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营业执照还未办理,也未取得专卖许可证。执法人员表示,将由辖区工商所对该店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治理:日常巡查加大监控力度
日前,市工商局已向全市各区工商局、工商所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经营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非法回收酒行为的立即责令整改,发现经营者非法发布回收酒广告的立即责令其自行拆除,经营者拒绝整改的,工商部门将依照《广告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而对于经营者通过非法渠道购入酒等专卖品行为,工商部门也将汇总情况抄告酒专卖主管部门。今后,工商部门还将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此类非法广告和非法经营行为的监控,维护专项整治成果。
市行评代表 陈维新 曾焕生 顾涛
本报记者 黄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