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权,就是进出口经营权,只要你拥有这个权利,希望有一支进出口代理的操作团队,那么你就拥有了进出口代理权利了。进出口经营权是指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无进出口经营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并可参与外贸谈判等。
资格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二)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事依据
(一)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的通知》
(二)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通知》
(三)外经贸部《关于调整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条件的通知》
(四)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外经贸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
(六)外经贸部印发《关于进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七)外经贸部《关于通报落实吴仪国务委员视察江西省有关交办事项进展情况的函 》
外贸流通企业
⒈企业书面报告。
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⒊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⒍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⒎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生产企业
⒈企业的书面申请。
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⒊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⒋《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⒎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⒏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备齐后,由经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经科务会议讨论审核后,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转报省级发证机关,并协助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关于代理出口和自营出口的区别
请大家看看我说的对不对,谢谢!1.代理出口,委托方要开国内的销售增值税发票,作为委托方来说,视同内销,对吗?那么退税是退给哪一方的呢?2.自营出口,不需要开销售发票,也就是说不需要交增值税,退税的时候,按进项税的一定比例退税,对吗?那么自营出口开的是什么发票叫呢?
楼上主要在讨论退税这块,其实代理出口和自营出口的区别在于两点,一、公司是否有实体或者说是否是接实单在做,二、税务,自营的只需抵税,而代理要帮助退税。自营的能省点事,代理的就稍微麻烦些,还的开票退税什么的。
我所在的公司就是从代理出口转做自营出口,个人觉得:代理出口就是生产商将出口事项委托他人进行的事件。自营出口是区别于委托出口的,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经营出口事项之义,即非委托他人进行的出口业务。委托出口是站在委托方的角度而言,代理出口是站在被委托方的角度而言的。 委托出口需要签订《代理协议》的,是代理商为委托单位进行的出口业务,商品由委托方提供,出口报关单上是委托方和代理方都同时列示的,客户可以是委托方提供的,也可以代理方找到的买家。
委托方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予代理方,即委托方需要先支付增值税。一般代理方不垫支款项,当卖家将款项汇入,卖家将属于买家的款项再转付委托方。代理方只需要对收取的代理费缴纳营业税,当然同时需要向委托方开具佣金的发票。至于出口退税,是在收到退税款项后由代理方退还给委托方的,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的单据准备是由代理商负责,由委托方配合的。
自营出口的不同是出口事项有生产企业自己承担,自然不存在先承担部分增值税的问题,也就无需为增值税未退的款项代垫税款。但所有报关手续,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寻找客源等工作也都需要生产厂家自己进行,因为毕竟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业务,故在成熟度尚未达到之时,一般企业会选择代理商代为操作,虽然利润空间小了,但风险也随之降低。
1、代理出口是'自营出口'的对称,代理出口必须事先签订代理出口协议。
2、自营进出口权:指国家相关部委授予生产性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自营出口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后,直接与外国客户联系获得订单,并通过自己的海关代码出口货物的一种贸易。
4、代理出口指没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工厂、外贸公司、外贸SOHO或香港公司等挂靠有自营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以出口其产品、技术或服务的行为。
5、自营出口是区别于委托出口的,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经营出口事项之义,即非委托他人进行的出口业务。委托出口是站在委托方的角度而言,代理出口是站在被委托方的角度而言的。 委托出口需要签订《代理协议》的,是代理商为委托单位进行的出口业务,商品由委托方提供,出口报关单上是委托方和代理方都同时列示的,客户可以是委托方提供的,也可以代理方找到的买家。委托方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予代理方,即委托方需要先支付增值税。一般代理方不垫支款项,当卖家将款项汇入,卖家将属于买家的款项再转付委托方。
6、代理方只需要对收取的代理费缴纳营业税,当然同时需要向委托方开具佣金的发票。至于出口退税,是在收到退税款项后由代理方退还给委托方的,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的单据准备是由代理商负责,由委托方配合的。自营出口的不同是出口事项有生产企业自己承担,自然不存在先承担部分增值税的问题,也就无需为增值税未退的款项代垫退税款金。
7、但所有报关手续,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寻找客源等工作也都需要生产厂家自己进行,因为毕竟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业务,故在成熟度尚未达到之时,一般企业会选择代理商代为操作,虽然利润空间小了,但风险也随之降低。进出口代理权-代理和自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