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秀是光艺术,是一个光与建筑、光与形状、光与自然的艺术品,是挑战人类的视觉;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脱”了自然,定义为人类对光与美的追求。如今,文旅夜游如火如荼,但也有业者认为:要做好景区项目标配并不容易,夜游产品的内容打造、动线设计、光影技术、亮点构成元素等都颇有讲究。
那么,我们需要给景区定义什么样的灯光秀?
景区灯光秀设计属于现代新兴的服务型行业,深圳一家专注灯光亮化工程文旅灯光创新服务的公司建安中艺是这样定义的:
工程在设计之初、施工团队都会对于市民担心的灯光污染、音乐扰民等问题均予以充分考虑。灯光秀不能全靠‘秀’,当以创意和当地的文化内涵相结合,加入光、影、游、演等核心元素,兼顾人文、环保、艺术、科技的设计理念和创意突破灯光装置融合;有打造夜游经济爆款的增长点、可以撬动游客驱车几百公里去参观的夜游体验。
我们认为,灯光+演艺等只是手段参考,重要的是规划夜游系统、设计夜游内容、完善夜游配套之上,策划的卖点促进夜间吸引力,调动游客消费情绪,成为提升文旅项目的软实力。
其次,夜游经济需要从游客角度去考虑产品升级,动静结合,多维度满足游客体验,除了运用夜宴、夜购、夜娱、夜宿等作为点亮消费创造价值外,还可以结合夜间静态灯光亮化小品等丰富夜间业态,给游客耳目一新沉浸式的旅游体验,让游客真正融入其中,产生心的共鸣。
实际上,游客对于“静态”灯光小品已体现出一定的兴趣。如在乡村、郊区结合自然生态,鸟语花香,浓浓绿茵,将灯光穿插其中,营造出唯美的山光水色及闲适幽静的意境,让游客感受都市之外的静谧与休闲。
其实,安静古镇的夜游打造、优美乡村的夜游打造,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动态,让灯光既有热情四射的一面,又有自然恬静的一面,如星空般的唯美意境不是很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