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宝典
上路前五必查
① 车辆号牌安装是否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是否放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随车携带。
② 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灭火器等安全装置配置是否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③ 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轮胎规格是否合格、磨损是否正常。
④ 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完好,处于关闭状态。
⑤ 驾驶人、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身携带。
安全行车五注意
① 选择合理的、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② 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任何情况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
③ 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间隔距离。
④ 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高速公路行车要在规定车道行驶。
⑤ 驾驶人要保持注意力,每驾车2小时左右应停车休息,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装卸货物五要点
①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② 装载介质与罐体喷涂介质、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
③ 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超载。
④ 危险货物装载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处置方法、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随车携带。
⑤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确保无损坏、无渗漏。
应急处置三要求
① 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撒漏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② 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普通道路在车后50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③ 先期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时报告,报告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便于相关部门一时间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