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该车从成都装载百货到重庆九龙坡区勤牛物流园的,在下货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车上装有宝塔山调和漆15桶(每桶18KG)且每桶身上标有'易燃液体3'的字样和低度白酒22桶(每桶50L)。驾驶员戴某无法出示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涉嫌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并对驾驶员戴某做了询问笔录。驾驶员戴某告知执法人员其本人于5月29日从成都兴跃物流26号库房载货前往重庆,在成都出发之前,由货运部工人装载好货物,并将运单交给戴某,而在装载过程中,戴某在车上补眠休息,并不清楚装了些什么东西。装好货物后,戴某就开车出发,直到到达重庆卸货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戴某才查看了车厢内的货物。
调查过程中,戴某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声称自己实在是冤枉,并告知下次出车前一定会检查车厢内物品。事后,戴某还通过手机微信向同行提醒,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内物品,避免发生同样事件,造成严重损失。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2018年年初时对该类车实施了大灯高度自动调节、OBD接口、刹车自动调节臂、三角楔、防飞溅、反光背心这一系列措施。而这一规定的实施让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在成本上增加3000元-5000元,这个价格不算太高,因此也能被广大车主所接受。
随着GB-7258-2017的实施,在2018年年底又增加了相关安全技术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究竟能否被打算选购危险品车辆的朋友所接受呢?下面让我们来说说究竟又出台了哪些规定。
1、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碟刹车轴将意味着成本再次增加,且禁止水冷,在此提醒即将选购和已经选购了该装置车辆的朋友,千万不要装刹车淋水,否则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牵引头需要加装液力缓速器,以确保行车安全。该项装置在成本上约增加1-3万元。
2、装有紧急切断装置的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设计和制造上应保证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车辆行驶速大于5km/h时紧急切断阀能自动关闭,或在发动机时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需要关闭紧急切断阀;如图所示,正是海底阀的紧急切断阀智控系统,这项装置将在原来成本上增加约3000元。
3、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挂车在设计和制造上每个储气筒和制动气室都应具有可用于测试制动管路压力的接口要求。仅此三项改革将危险品车辆成本已增加几万元,不知各位卡友面对如此萧条的经济,对于即将增加的成本,会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