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文本
。机构投资者不得通过募集个人或为个人持有而规避对个人投资者的禁止。对于过去出售给个人投资者的产品,港交所应逐步清理和完善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
(2) 募金的形式将发生变化。改变原有直接面向客户的方式,即目前可以停止所谓的场易;
2。加强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参照《私募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3。借鉴、私募的募集和监管形式,设立专门的中国证监会监管部门。
这一政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港交所发行的固定产品为高收益、高风险产品。一些投资者会关注收入水平而忽视风险。不允许出售给个人。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想购买港交所的产品,可以通过其他机构集体购买,从而在一定程度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