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如果企业有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比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除了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