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一批与金交场所建立合作的机构中,P2P公司居于前列。在双方过往的合作模式中,有产品的备案挂牌,也有线上APP的引流,甚至有产品代销等合作。借由P2P公司巨大的产品规模,部分金交场所也实现规模的快速增长,P2P公司业务一度占据了金交行业重要的业务份额,带来稳定项目来源与可观的收入。
但在29号文发布后,这一合作关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根据29号文规定'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37号文、38号文、以及'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同时就过往存量业务,在29号文中,明确给出验收标准,要求到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存量业务的压缩与化解。
因此,在这一文件发布后,多地金交场所暂停与P2P公司间合作,涉及互联网资管的产品也被下线。从这一文件内容来看,这一业务未来继续开展可能性不大,金交场所相关的网站与APP也将被列入严格监管范围内,其业务范围被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