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福州泉州漳州厦门FSC认证森林产销监管链COC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费用公司机构
7.6.1 公司建立了《FSC贸易和海关法控制程序》,以确保其 FSC 认证的产品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至少:
a) 有适当的程序确保其进口和/或出口的 FSC 认证产品遵守所有适用的贸易和海关法律; 贸易和海关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1)林产品出口的禁令,配额和其他限制(例如,出口未经加工原木或者粗锯材的禁令);
2)木材或林产品的出口许可证要求;
3)GUANFANG授权木材和林产品可要求适用于林产品出口的出口税和关税。
b) 如有要求,及时收集和提供树种(常用名和科学名)和采伐国家(或法规 要求的更加详细的位置)信息并提供给直接客户和/或供应链下游的,需要此信息来遵守法律法规的组织。公司和其客户可以就提供信息的形式和频率达成协议。如果组织没有树种和原产地的信息,相关要求应传递到上游供应商直至获得相关信息。
c) 确保含有消费前回收木材(回收纸张除外)的 FSC 认证产品出售给位于实行木材合法性法规国家的公司时,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
i) 消费前回收的木材符合依据 FSC-STD-40-005 FSC 受控木材的要求;或
ii) 通知其客户产品含有消费前回收木材,并支持适用木材合法性法规要求的客户的尽职调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