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主任于6月2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次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优化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调整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从政策导向上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在军民融合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现阶段是企业要融入军民合作的时机,也是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机遇,因此,民企在依据合同组织军品研制生产时,还要接受国家、省国防科工管理机构与部队装备部门的监督。这就要求民企不仅要做到保密,而且要保障安全与质量。同时,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胜任军品生产任务。可以说军工认证是企业进入军方市场的一张“通行证”。
要获得质量可靠性认证,企业除了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从事行业、设备情况、从业人员、各种质量认证证书等)和企业的人事资料外,还要接受军方的现场检查,同时有的还有需要进行现场测试。
认证机构无权批准给受审方发证书。批准权在军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由总装备部领导、各军兵种装备部门领导以及工业部门、专家代表组成的全军的质量体系合格评定领导机构,具有权威性和广泛的代表性。所以,民企只有具备了军工认证的资质资格,才能真正的参与军工生产;军工认证包括:军工保密认证,军工质量认证和军工科研生产许可证。
军工保密认证份三个等级:军工保密一级,军工保密二级,军工保密三级;
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军品合同是政治任务,企业完成合同的情况,事关国家安全和战争胜负。不能按时完成军品合同或弄虚作假的,将会按《刑法》中“危害国防利益罪”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将装备科研生产分为一类许可,即“核心军工”的科研生产许可和二类许可,即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和其他专用配套产品,如高强度钢板、电子仪表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