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门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建筑不同部位的分隔要求设置不同耐火极限的防火门。防火防盗门主要用于下列场合;
1、在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门,如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甲级防火门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问的防火墙上开洞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为1.2h的甲级防火门;
3、对于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等,应采用不低于规定的耐火极限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为1.2h的甲级防火门(对非高层建筑为0.9h的乙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隔墙上升门时应为甲级防火门;
5、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设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时。其分隔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口;
6、设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7、防烟楼梯间和通向前室的门,高层民用建筑封闭梭梯间的门,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8、高层民用建筑中竖向井道的检查门应为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