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介绍
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 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为目前中国大陆仅有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目前,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CCC)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MII) 的核准。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是中国无线电管理的支撑机构。
申请SRRC需要准备的资料:
1. 申请表 (两份)
2. 委托书(两份)
3. 客户的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
4. 客户的ISO证书或公司简介和公司能力说明
5. 产品的电路图、说明书、方块图、相关的测试报告(如FCC ID)
6. 天线增益(Antenna Peak Gain)和 Antenna pattern
7. 测试指导(Test direction)
8. 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不能过期)
9. EUT的彩色照片3份(必须包含各接口和各侧面)
10. 频率频道对照表(如果有很多个工作频道才要提供,如DSSS或者FHSS工作方式的产品)
TEL:(微信同号) QQ:2850212885
SRRC基本流程
1、申请办理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发射特性检测机构出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后,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
申请材料。
2、需到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代理申请单位需同时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材料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语种的材料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翻译单位/部门应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的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进入审批流程;
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为保证申请单位能及时取得型号核准证,请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派人前来完善申请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电管理局)自受理型号核准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地方主管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申请单位在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其核准代码后,厂商应在其核准的设备标牌上标明无
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正常安装时清晰可见),确因设备过小而无法在上面标明其核准代码的,
则应在其产品的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中登载该设备的型号核准代码。
7、无线电管理局利用媒体将已获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已获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撤消其型号核准证及核准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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