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钢结构房屋安全检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检验所
楼主要包括四层砖混结构主教学楼、二成砖混结构办公室。三层光加结构食堂及阶梯教师等三个单体,三个单体之间设有变形缝,上部结构相互独立,综合楼总建
筑面积约为5840㎡。
本次抗震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个单体建筑、结构平面布置、里面布置及结构主要构件尺寸进行复核。
2、对各单体房屋外观完损情况进行检查。
3、分别采用回弹法、灌入法对单体墙体砌筑转、砂浆强度进行测试
4、采用回弹法对单体框架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测试。
5、对各单体相对高差及整体倾斜进行测量。
6、根据竣工图纸,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对各单体结构及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
7、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承载力验算分析结果,提出抗震鉴定结论。
8、根据房屋抗震鉴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应及时解危,对暂时不能解危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按照鉴定处理意见及时治理。
第二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在治理出租的危险房屋时,承租人应予配合。
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拒不按照鉴定处理意见治理的,承租人可代为治理,治理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房屋所有权人偿还。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危险房屋经治理解除危险后,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第二十四条 异产毗连危险房屋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治理费用由各所有权人按照建设部关于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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