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发生是一起偶发事件,不可预料无法处置,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的发生却应是偶然中的必然,学校应承担一切责任!从时间来看,当时正是下晚自习下课之时,这是安全事故最容易爆发的时间段。这时候有大批的学生从教室出来下楼,由于是夜晚,就算有灯光,也必定不及白天的光线那么好,加之下晚自习时,学生一般比较兴奋,下楼的速度往往比较快,这就给突发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学校理应有这点预见性,并采取安排专人值班等措施堵住这个漏洞,以防不测。事实证明这个“漏洞”并没有被补上。而据湘乡市育才中学相关负责人反映,“下晚自习时,学生人数较多,而楼梯狭窄,导致发生踩踏事件”。在这位负责人看来,事故发生的责任完全应算在“不会说话的楼梯上”,事故发生了,要怪只能怪楼梯,和人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一句看似合理的解释轻巧地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管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按照他的逻辑推论,假如楼梯够宽,踩踏事件就不会发生!我看倒未必!在他的眼里,学校管理应该是“物治”而不应“人治”,人成了纯粹的附属物,这是多么荒唐可笑而怯懦的狡辩!笔者也随有关检查组到一些学校检查过晚自习的管理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晚上值日教师和值日领导都各有两人以上,当班的领导和教师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工作认真,配合默契,织就了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防火墙”。学生下自习时,笔者见到,学生们在教师和领导的引导下秩序井然地走下楼梯,没有发现快速下楼和推搡等安全隐患。
该事件实在可怕!可怕之一在于事故的后果极其严重,更可怕的是问责时踢皮球似的的推卸本应承担的责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安全为根。这足以说明安全对于学校的重要性。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纳入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事故处置方案,要成立以校长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专班,建立责任追究制,各负其责,保证管有专人,问责直指一把手。希望莫再发生将安全责任推到楼梯上的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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