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一起小聚本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是姜某却意外地滚下楼梯受伤,使得朋友间反目打起了官司。
姜某诉称,他于2009年5月13日晚在一饭店与被告沈某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散席下楼梯时,自己走在前,沈某走在自己身后,跨下楼梯3档时被沈某从后背一推,从8-9档楼梯上滚落在地,当时不能动弹,后送该市中医院治疗,沈某也及时支付了医疗费。考虑到自己是硬伤,与沈某又相识,为节省费用没有住院,回家休养,由家属护理一个月,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6月17日和7月1日复查,医生建议伤未完全痊愈,禁止负重行走。后找沈某协商相关损失,沈某不肯承担。于是姜某就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沈某支付赔偿金6160元。沈某表示,姜某受伤系其在醉酒状态,沈某并没有推他,姜某实际根本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而且姜某并没有休息三个月,在7月15日、8月2日就进行打工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的损失认定为医疗费220元、误工费4400元,对姜某要求赔偿的护理费,因姜某未住院治疗,依法不予认定,沈某按90%比例承担,即赔偿姜某4158元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