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要求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层数、空隙率和成本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包括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等。
昨日记者走访沈城的超市、商场化妆品柜台时发现,对于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的规定,少数的保健品、化妆品等送礼佳品的包装涉嫌不符合包装要求。其中在兴隆大家庭的保健品专柜,诸如人参、海参、冬虫夏草等保健品,包装盒都明显大于商品数倍。在中街新玛特的化妆品专柜,有的眼霜和面膜包装空隙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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