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的禁忌症
1.凡属实热证或阴虚发热、邪热内炽等证,如高热、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呕吐、严重贫血、急性传染性疾病、皮肤痈疽疗疖并有发热者,均不宜使用艾灸疗法。 2.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均不宜施灸。 3.颜面部、颈部及大血管走行的体表区域、粘膜附近,均不得施灸。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