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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盗电梯配件31万 三维修工落网获刑
发布日期:2010-05-24

3电梯工盗窃电梯配件,本网近日获悉,22岁的王保瑞、22岁的王保振、17岁的王小(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
    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间,王保瑞、王保振、王小伙同他人或相互结伙,在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宣武区等地居民楼内,盗窃作案19起,盗走三菱电梯主板、驱动板、门机板等物品,价值共计31万余元。三人后被抓获归案。
    据悉,涉案的三人均系某电梯公司的维修工人,三人利用所掌握的电梯维修专业知识,专门以居民楼“三菱”牌电梯的主板、驱动板、门机板等配件为作案目标,实施盗窃。
    法院认为,王保瑞、王保振、王小法制观念淡薄,为牟私利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触犯了刑律,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王保瑞因部分犯罪被抓获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王保振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王小在犯罪时尚未成年,当庭自愿认罪,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依法应予追缴后发还各被害单位。综上,依法判处王保瑞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王保振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王小有期徒刑4年,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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