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防爆电动执行器概述
部分回转一体化防爆电动执行器,简称为Q型电装。是阀门实现开启、关闭或调节控制的驱动设备,适用于蝶阀、球阀、旋塞阀和风门等做90°回转的阀门。
部分回转一体化防爆电动执行器可远距离控制,也可现场操作。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食品、纺织、造纸、制药、水厂和污水处理等行业。
部分回转一体化防爆电动执行器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部分回转电动装置按防护类型可分为户外型和隔爆型;
按控制方式又可分为常规型、整体型和整体调节型。
二、扬州防爆电动执行器工作环境和主要技术参数
1 电源:常规,三相380V(50Hz)
特殊,三相660V、415V(50Hz、60Hz);
单相220V、110V(50Hz、60Hz)
2 工作环境
2.1 环境温度: -20~+60℃ (特殊订货 -40~+80℃)
2.2 相对湿度:≤95%(25℃时)
2.3 防护类型
2.3.1户外型:用于无易燃、易爆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2.3.2隔爆型:有dI和dIIBT4两种,dI适用于煤矿非采掘工作面;dIIBT4用于工厂,适用于环境为IIA、IIB级T1-T4组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详见GB3836.1)
2.4 防护等级:IP55(特殊订货IP65、IP67)
2.5工作制:短时10分钟(特殊订货30分钟)
三、扬州防爆电动执行器外形和外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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