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汽车内饰件CCC认证///邦思///深圳.2015年汽车类产品3C认证目录:汽车:基于汽车及挂车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 规定了包含对其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其目的是保证认证车辆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M类汽车、N类汽车和 O类挂车(包括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M:至少4轮用于载客的机动车;N:至少4轮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基于车身反光标识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 规定了车身反光标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半挂牵引车、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等车辆安装使用的车身反光标识。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适用于安装在 M类、N类和 L类机动车辆上的间接视野装置:后视镜、侧面镜、监控器、摄像机等。汽车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汽车玻璃。汽车门锁和门铰链:(1) M 1 类和 N 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2) M 1 类和 N 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或后门的门铰链,不包括滑动门的导轨和其他支承部件。汽车内饰件:适用于安装于 M 、N 、O类汽车内下述位置,由有机材料或有机复合材料制成的,并符合本规则试样尺寸要求的内饰件:(1)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内的内饰件;(2)发动机舱内或其他热源使用的隔音、隔热内饰件。(试样尺寸:应保证能从送样/抽样的内饰零件上, 对于同一设计燃烧速度的材料,取下至少 5块试样。试样为一矩形,其尺寸长为 356m m ,宽为 100m m ,试样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 13m m 。)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油箱:适用于以汽油、 柴油为燃料的 M类和 N类汽车的金属燃油箱和塑料燃油箱产品。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适用于 M类、N类、O类和 L 类机动车辆使用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前照灯、转弯灯、雾灯、驻车灯、行车灯、位置灯、刹车灯、倒车灯、车牌照明灯、侧光灯。汽车软管:本规则适用于 M类、N类、O类和 L类机动车辆的制动系统使用的:(1) 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2) 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限于安装于车辆上的制动软管不带性软管接头的情况)。汽车座椅和头枕:(1) M 、N类汽车的座椅;(2)上述座椅使用的头枕(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进口)。但不适用于下述座椅及头枕:(1)侧向座椅、后向座椅;(2)M 2、M 3 类汽车中 A 级、I 级汽车使用的座椅;汽车玻璃:风窗玻璃、侧风窗玻璃、后挡玻璃等。摩托车: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产品。摩托车发动机: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使用的发动机产品。冷却方式分别为:自然风冷、强制风冷、水冷、油冷。一些车辆的基本定义:完整车辆:不需要进行任何制造就具备了预期使用功能的车辆。非完整车辆:需要再进一步制造才具备预期使用功能的车辆。多阶段制造车辆:通过多阶段认证,具备了预期使用功能的车辆。基本车辆:改装时所使用的完整车辆及二类底盘。零件:组成总成、系统、车辆的最小独立单元。如后视野镜总成中的镜片、制动软管总成中的接头。总成:由零件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组合体。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车辆、系统的一部分,如前照灯总成、转向系统中的方向盘总成。零部件:零件和总成的统称。系统:由零件、总成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组合体。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二类底盘:安装载货平台或作业设备就可以成为完整车辆的非完整车辆。三类底盘:安装驾驶室和载货平台或作业设备、整体式车身就可以成为完整车辆的非完整车辆。量产车:批量化、规模化生产的车辆。 非量产车:非规模化生产的车辆,每张认证证书覆盖车辆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不大于 500台。改装车辆:在完整车辆及二类底盘上进行改装生产的车辆。如何申请3C认证 3C认证产品目录 3C认证准备哪些资料 3C认证时间?1.怎样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答 : 申请人可以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和表格,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 同时提供3C认证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行业认证规则相关产品相关政策解读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制作认证后3C 认证维护标志使用生产企业分类对认证的影响应对审核的方法和技巧质量保证能力的意义和应用3C 认证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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