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南省鑫华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
入社合作意项书
甲方:南阳市卧龙区鑫华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乙方: 专业合作社 种植大户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鉴定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1,甲方权力:凡加入联合社的成员(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必须执行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合作社法,联合社章程和联合社的相关规定,并接受联合社的指导和管理。
2,甲方义务:联合社义务对成员(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协调贷款,项目集中申报,项目订单备选,帮助成员开展经营活动,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产品销售,宣传策划,质量标准,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
二,1,乙方权力:(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享受合作联社的贷款协调,项目申报,国家扶持资金,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和他人捐赠的财产的分配权力,对联合社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和分配及经费支付和管理。
2,乙方义务:遵守本联合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联合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联合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则从事生产,履行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三, 1,享受联合社的项目规程奖励政策。
2,项目及项目资金,按保证金的百分比分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