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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视机,包装箱必须保存3个月,这么小的家,一台电视,一个箱子,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看起来很不舒服。""我刚搬进新居,家电全部更新换代,可这一个个比我还高大的纸箱子往什么地方放啊?""咱根本就没当回事,当天就把纸箱子卖了,只得到几块钱,结果几天后产品出了问题,换货时经销商居然说这箱子值100多元,没有还不行,害得我倒贴了一百多,这箱子真这么贵吗?"
近期,许多消费者向本报反映:购买电器后,必须按照经销商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管好包装箱,否则退换货时要扣钱,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退换货收取包装费已经成了家电销售行业不成文的行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无一例外,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客户有怨言
针对各家电经销商提出的包装箱存放规定,不少市民颇多怨言。
家住小店区某小区的牛女士即将迎来自己的新婚之喜,新房装饰一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悉数到位,但有一点却让牛女士犯了难,在购买这些家电时,考虑到产品将来可能会涉及到退换货的问题,经销商无一例外地要求她妥善保管好这些电器的包装箱,保存时间长达3个多月,牛女士无奈地说:"新婚期间,亲朋好友都会来参观我们的新房,这些纸箱子却无处可放,即便是折叠在一起,其所占位置依然很大,显得十分碍眼。"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市民拜先生身上,春节期间他从太原市某电器商场买回一台液晶电视机,经销商在交货时曾口头告知他要保管好包装箱,但并没有引起拜先生的注意,当天他就将这个纸箱子当废品卖了。几天后,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依据经销商的服务承诺,可以对产品进行换货,就在换货过程中,经销商提出将故障电视和附带的包装箱一同收回,在没有包装箱的情况下,经销商向拜先生索要包装费80元,双方僵持不下,经销商以此拒绝换货,无奈的拜先生最终妥协。
与牛女士和拜先生有类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数。记者调查发现,现在的住宅楼许多都没有地下室,居民对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废品基本都不再存放,但唯独这些电器包装箱难住了大伙,保存占地方,处理了又有后患。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电器经销商对消费者提出的这条硬性规定表示质疑。市民罗女士认为:"包装的作用是便于运输、销售和宣传,它并不代表产品本身,当商家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后,包装已经失去意义,所以消费者没有保管包装的义务,保管几天尚可,动辄多达几十天的保管期,对消费者来说确实是个难题。"针对经销商对产品包装进行定价的做法,不少消费者认为,消费者之所以要退换货,是由于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本身与消费者无关,厂家和商家在为产品质量负责的同时,也应当对由产品质量所引起的包括包装在内的各种损失负责,此种损失不应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商家有说法
几天前,记者以一名消费者的身份对太原市几家大型电器商场进行了了解,发现大多数经销商都会要求消费者对产品包装箱予以保存,期限不等,最多长达数月。为什么要求消费者存放包装箱,不少营销员的解释是:"在规定的包退、包换期限内,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在退换货过程中,有包装箱便于运输返厂,并且每一个包装箱上都有对应产品的序列号,也便于识别。"当记者问到消费者保存这些包装箱有困难时,几位营业员均表示可以代为保管,但他们又补充说:"代替保管只能是个别行为,目前尚不能完全针对所有消费者提供这种服务。"针对包装箱的作价过高问题,记者得到的答复是,"这是经销商与厂家的联合定价,无法给出解释"。
随后,记者先后向3个家电制造商的客服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在相关产品的包退包换期内(15天左右),厂家会无条件对其生产的产品提供服务,但超过规定时期,若存在换货或退货等问题,经销商则需向厂家提供包装费。
而现实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家电经销行业存在激烈竞争,经销商为吸引消费者,其所承诺的三包期限往往会超出生产商规定的数倍,有的甚至长达数月。基于厂家和经销商所提出的两个不同承诺,一个问题就很可能出现:一旦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一段时间后出现了问题,按照厂家的规定,可能已经超出包退包换期,但却在经销商所承诺的时间段内,在进行退换货的过程中将产生包装费,这笔费用,经销商自然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消协有定论
包装箱的保存与相关售后服务挂钩的做法正确与否?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的赵副秘书长,她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只要持有该种电器的销售小票等单据,厂家或经销商就应该按照相关承诺无条件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其余一些附加条款,均不能作为商家或厂家拒绝售后服务的理由。" 记者 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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