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
,
在实践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
,
在实践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
,
在实践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