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2005 年 10 月,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电子支付指引 (号) 》 , 规定: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照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 电话支付、 移动支付、 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简单来说电子支付是指
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
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电子支付是
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阶段
电子支付的发展阶段
阶段是银行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业务,办理结算。
第二阶段是银行计算机与其他机构计算机之间资金的结算,如代发工资等业务。
第三阶段是利用网络终端向客户提供各项银行服务,如自助银行。
第四阶段是利用银行销售终端向客户提供自动的扣款服务。
第五阶段是阶段也就是基于Internet的电子支付,它将第四阶段的电子支付系统与Internet的整合,实现随时随地的通过Internet进行直接转账结算,形成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