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香皂报关企业
联系人:汪先生 TEL:
电话 : QQ : 823968833
婴儿香皂进口报关报检需要什么资料文件:
1 形式票据,2 装箱单,3 贸易合同,4 原产地证书,5 卫生证书,6 成分分析表,7 香皂包装生产日期证明,8 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
证明,9 生产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10 如果包装有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如无标志必须提供生产国熏蒸证明书,11 原标
签样张及清晰电子版,12 运输保险费单,13 运输费单,14 付汇证明联
二、婴儿香皂(肥皂)进口报关报检手续步骤:
1进口公司需到进口商所在地商检局做进口香皂收货人备案,获取备案号。
2在获取备案号后,到进口商检局做进口香皂标签备案,申请资料2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原
标签及中文翻译件(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等
3香皂标签做好后,货到进口港口后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到商检局报检。
4 出具通关单,海关报关,出具税单,进口香皂收货人缴纳关税增值税,海关放行,安排货物进境。
5 商检局检务3(4)科对香皂进行查验和抽样送检,商检查验后过海关通道,(海关如布控,则海关需要查验)
6 查验放行后,货物应放到商检局认可的仓库存放,并加贴中文标签,(第二次进口可在国外加贴中文标签)
7 送检结果出来后,合格的签发《卫生证书》,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收货人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香皂。不
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报检人要求索赔的,可申请出具不合格《卫生证书》。报检人应按照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