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在天津市一家大型家电连锁卖场选购了一台大屏幕液晶电视,虽然电视的价格比较高,为1.36万元,由于李先生选择了1年12期的分期付款,所以只需每月通过支付1000多元就可以提前享受平板电视。消费者陈女士在另一家卖场看中的智能手机售价3200元,同样选择分12期购买,每月只需200多元即可。据商家介绍,现在确实有不少消费者都很乐于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如家电、电脑等价格较高的商品,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把总价分散在一至两年里,消费者接受起来更加轻松。笔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现在很多商家针对服装、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也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招揽生意,有些商家在标价时甚至只突出“月供”或“日供”的钱数,给消费者造成“便宜”的感觉。
不过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分期付款只是把商品价格分散支付,看上去比较便宜,分期结束时消费者付出的总价并没有降低,如果因分期数较多需要支付利息或加上手续费的话,有时最终的价格还会比一次性付款高出不少。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分期付款的时候,不妨事先仔细咨询商家的各项分期付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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