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钢瓶爆炸伤人谁之过?
7月初在盐城市滨海县,由于钢瓶泄漏爆炸造成韩先生及其妻子重伤,一人轻伤。视频中商铺在爆炸的瞬间变成一片瓦砾,周围商铺也同样遭到破坏。事后,有关部门推诿,不作为,韩先生的财产损失和妻子的性命一直无人问津。那么,这样一个“定时炸弹”是如何被“安放”到韩先生身边而他却又浑然不知呢?在新闻报道中我们了解到,这个爆炸的钢瓶来自泗阳方园钢检有限公司,气站里堆满了看似崭新的钢瓶。但随记者走近一看,发现绝大多数钢瓶都已报废,黑心气站把三年前就已报废钢瓶的有效使用日期延长到六年以后,甚至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的钢瓶也都赋予了更长的使用年限。小小钢瓶爆炸的所释放的能量相当于0.39kg的TNT烈性炸药。在仓库中,已发现很多这样的危险钢瓶堆放在一起。无论是在检测、充装、运输、使用哪个环节中,都是对操作工人、司机、使用家庭、行人、邻居潜在巨大的生命威胁。而事故一旦发生,由于钢瓶信息模糊, 加之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清晰,百姓又面临追责难的问题。
而在视频中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家气站的情况,据黑心气站负责人透露,他们不是一家囤有报废钢瓶的气站,周围还有很多。一个个“定时炸弹“在诸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被安放在百姓身边,事故周而复始地发生,犹如一个永远醒不来的恶梦


注:7月30日,又有爆炸声传来:据《钱江晚报》消息,浙江丽水一饭店液化气钢瓶爆燃起火------。
国家不同执法机关,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及纲领性文件规范钢瓶安全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特种设备等7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这是国家系统提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月,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以下简称顶层设计方案)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案中,(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第五十条 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
(二)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或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
RFID 技术对气瓶进行追溯,可使监管从此步步为营
在政策的发布后,监管部门并未指定行业标准,不少科技企业推出了“气瓶身份证”的产品,这些方案里面有以条码和二维码为代表的一代产品,但其“表面文章”,形式化更明显一些,实施失败案例屡见不鲜;另一种是以RFID为代表的钢瓶二代监管技术,从应用价值和效果上面越来越彰显其技术优势:对物品进行非接触、远距离、表面划痕脏污不影响识读效果、防伪性强、不可复制等。

阿贝力特发明专利“挂在钢瓶上的电子标签”作为RFID代表,同时本身具有安装方便和实施快捷的独特优势也是真正可以实现严格监管避免非法充装的有效手段。

实践证明使用5年后的电子标签,经过严酷的环境考验后,外观变化不影响产品识读,依然在履行他们电子监管的作用,真正做到钢瓶全生命周期监管。
“民用气瓶智能监管系统”通过以上硬件的优势,再配合智能监管云平台软件,不仅对钢瓶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严格监管,还具有以下符合国家质监局对钢瓶安全性的治理办法,实现:1. 自动辨别气瓶合法性(合法钢瓶是指未报废、且年检合格);2. 自动对非法气瓶限充;3. 自动控制灌装量,杜绝超充;4. 灌装信息自动上传,随时接受监管。
希望各监管部门真正能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防患于未然,运用切实可行的科技手段,排除隐患,用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行业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