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许昌柏力假发
朝鲜假发历史
朝鲜半岛在高丽王朝开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丽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发髻(编发)。后来朝鲜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李氏朝鲜),采“男降女不降”政策,男性恢复汉制,女性则“蒙汉并行”,后来发展成“加髢”样式。
至纯祖时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宫中才撤销已婚王族妇女及女官必须佩戴加髢的规定,并禁止,从此加髢只在婚服、宫廷礼服(常服不佩加髢)、妓生服饰中佩戴。
在李氏朝鲜的前期至中期,已婚妇女、妓生、女官(尚宫)均会戴上加髢。宫廷女性和命妇礼服、女官制服的加髢也是牒纸,从加髢的样式可以区别等级。加髢也是身份、财富的象征,有钱人、贵族妇女和妓生的加髢可以很大,后来宫中再发展出一种叫“举头美”(???)的木头假髻,于重大日子加在加髢上。
后来妇女的加髢越来越大,形成之风气,之后更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朝鲜英祖曾下令减少宫中加髢每个所用的假发,又与群臣商议以花冠代替加髢,但未有共识。之后他采纳儒生宋德相禁髢发的仰请,下令禁士族妇女加髢,改戴称为簇头里(???)的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宫中及士族妇女正式禁用加髢 ,只容许平民和贱民女性加髢。后来已婚妇女就改为只把辫子盘成发髻并插上发簪而不戴加髢。妓生则仍然流行佩戴加髢。到后期,官员妻子、王族妇女穿着圆衫(一种小礼服)时或在一些正式场合戴加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