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太阳当空照,回家还得先把楼梯跑。老旧小区没有电梯,无法享受上下的便利,无论是腿脚不便的老年人,还是疲倦归巢的年轻人,心中都怀着一个“电梯梦”。有一个好消息!东台老小区秒变电梯房,首个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是市区北关北路51号楼。
北关北路51号楼于1997年建成交付使用,为七层多层建筑无电梯,而且小区住户中老年居民较多,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小区三单元业主联合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自愿增设电梯的申请。
根据申请,相关部门和社区认真组织前期摸排工作,并在充分征询业主意见、协商费用分摊等一系列细致详尽的事宜基础上,经过公示以及方案联审,最终取得施工手续。
依据目前制定出台的《东台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适用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
《方案》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增设条件有: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增设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 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增设电梯后不得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
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业主自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可以根据楼层、户型面积等因素共同协商费用分摊比例。
对既有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予以补贴,五层及以下的补贴8万元/部,六层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部,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旧楼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工程,能够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居民的意愿加上政府的支持,小编相信,未来我们都能轻轻松松上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