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腿脚不方便,爬楼梯吃力。”“最近我爸摔了脚,每次上下楼梯都很费劲。”“我家住六楼,每天上下班走楼梯好累啊。”……诸多问题的累积下,老楼加装电梯,告别爬楼的过去,已经成了很多住老旧小区居民的心愿。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施行,其中对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内容,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的通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装电梯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业主主体,业主是加装电梯的主体。房屋业主或者房屋所属小区业委会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二是推动业主协商。居委会应根据需要,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公约数,促进共识达成。
三是政府分级负责。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加装电梯的统筹协调,市财政、市规划资源等部门分别负责加装电梯的资金补贴、规划管理、社区协商、质量安全监管、电梯安装和使用监管等方面的指导。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加装电梯的组织推进,各街镇(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电梯加装需要办理的手续有:一是施工告知,电梯施工前需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梯施工告知;二是使用登记,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需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