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备受大家关注。杭州市自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以来,已连续三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800余处加装电梯项目。
日前,杭州已发布《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实行“民主协商、基层自治、高效便民、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外)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老旧小区住宅是指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建成年代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办法》对原来“双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条件进行了调整。老旧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才能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占用小区范围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应当按照《民法典》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执行。
考虑到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业主反对的情况,《办法》引导相关当事人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也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