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中关于业主表决比例的规定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从2021年1月1日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应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惠及百姓、广受欢迎的“民生工程”,大多数居民从大局出发,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协作、公平合理”的民法精神,给予支持配合,使很多既有住宅楼安装了电梯,告别“爬楼难”,极大方便了出行,让人民群众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幸福。
然而,全国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呈现进展不一、效果差异等不同状态,究其原因在于对加装电梯涉及的政策支持、法律适用、入户技术、安全保障和协同推进等问题是否得到系统的考量和解决。
国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总的方针和宗旨是“服务老龄社会,鼓励加装电梯”。
2018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2019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政策吹风会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装电梯。各地分别制定了有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或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政策和相关要求,规范了审批流程和配套监管服务。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有少数地方扶持力度不够、牵头力度不足、审批程序多,造成居民加装电梯诉求协调难,成功加装电梯数量少。对于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具体,一知半解,不切实际,可操作性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到相邻关系的处理,应尽可能让全体业主达成共识,协调利益,和谐推进,把加装电梯这种惠及民生、增进居民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做成惠民工程、和谐工程、共赢工程。
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降低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